日拟修审查标准 企业标语也列商标

「日本经济新闻」报导,日本审查企业商标的标准4月起将大幅更改,这将是日本时隔45年改审查标准。内容包括企业的标语被视为商标、有关东京奥运的商标审查基准明确化。

 

除了企业的标语外,商品的立体形状未来也将改为较易列为商标标的,其中最具代表的案例是可口可乐的瓶子,以目前的审查标准的话,几乎是不会被承认的,但若是消费者长年熟悉的内容,将可成为登记的条件。

 

日本的特许厅(相当於智慧财产局)於1971年公布商标的审查标准以后,就没进行过大变更。但因日本企业对於品牌战略的意识渐高张,有些企业认为应与海外的制度具整合性,所以日本的特许厅将在本月之内汇整新的标准方案,目标4月起适用。

 

去年日本就有将声音、动作等列为新商标的案例,所以2016年度至2017年度,特许厅将大幅调整商标审核的标准。

 

特许厅迄今原则上拒绝审查企业想将标语登记为商标,因为标语大多是宣传个别的商品时所用,不适合列为守护品牌的商标。像是日本的大型居酒屋连锁店「MONTEROZA」向特许厅申请登记「新型态的居酒屋」标语,但没有获准通过。

 

不过,有申请的企业表示不服,极力争取,后来经过审查之后,被视为商标。例如大发工业公司所申请的标语「Innovation for Tomorrow」登记成功。

 

特许厅打算让企业标语也可列为商标,将设定新的审查标准,包括不构成宣传特定的商品,而是反映企业理念。尽可能是抽象的用语,并且已使用一定的时间,具独特性。

 

 

 
新闻来源:中央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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